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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诉人:钟XX            装修地址:xxxx花园××××

投诉日期:2010311      被诉公司:××装饰有限公司

投诉内容:

  1、拖延工期,原合同为200991--20091220日,补充合同至201022日,直至现在仍未完工。

  2、擅自变更装潢材料的品牌;

  3、实际所用材料与预算中不相符、有以次充好现象、材料未经客户验收;

  4、施工质量差以及擅自卷走客户的装潢材料。

客户要求:

  1、无条件复工及无条件归还卷走的我方材料;

  2、提供购买材料的相关单据;

  3、按所签合同规定的违约金进行赔偿及因工程延误造成我方间接损失;

  4、对装潢质量问题立刻整改。

事情经过及处理过程:

  协会联系装潢公司后得知,该公司认为客户因装潢过程中发现部分材料价格偏高,不想支付最后一笔工程尾款,导致拖延工期。对实际使用材料与预算不相符的问题,该公司承认:部分材料因工作失误而送错品牌。但对客户投诉内容中的245不予认可。为此,协会于312日约请双方来协会面谈协商。因双方争执不下,未能达成协议,且客户坚持认为材料价格高,于是协会建议双方请审计事务所审计。

分析原因及处理结果:

  客户在装修过程中,发现部分材料装潢公司报价偏高,心态上难免会产生不平衡。且装潢公司在施工中部分材料存在以次充好,牟取暴利问题。一个星期后,客户又来协会,声称装潢公司不愿出审计费,又不同意审计局关于审计后的收费标准。协会再次约请双方来协会面谈协商,双方各自的律师也一起参与协商,经过几小时的协调,达成如下协议:

  1、即日起终止甲、乙双方签订的装饰合同及装修补充合同。

  2、乙方对甲方的工程进行一次性补偿。

  3、乙方将所有水电线路整理好后交付甲方。

  4、甲乙方合同终止后,乙方对施工方面问题不再履行保修义务。

  双方在协会签订了补充协议,客户对协会的调解也表示衷心的感谢!

提醒:

  对于预算时列出的装修材料,在装修开始之前消费者一定要亲自验收,避免装潢公司在装修过程中偷天换日。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,应有效利用合同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,在签订合同时应详细注明材料,避免个别黑心的装潢公司中途调包。